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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输液瓶(袋)怎么处理有规定吗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/1/14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  


  玻璃输液瓶需要统一定点回收,交由具有安全处置能力的合法单位处理。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。使用后的各种玻璃(一次性塑料)输液瓶(袋),未被病人血液、体液、排泄物污染的,不属于医疗废物,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,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,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。废弃输液瓶虽不属医疗废物,但处置也有原则:一定要卖给有资质的单位。而所谓有资质的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
  一、要有环保部门认定;

  二、要在工商部门正规登记;

  三、要能明确追踪到回收后的具体用途;

  四、不能用于食品加工。

  法律依据:

  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第二条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、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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